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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学院《大学体育》课程管理规定

体育课程建设是学校体育教育改革的核心,是实现高等教育培养目标和任务的中心环节,它既是体育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集中体现,也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课程培养目标的主要形式和途径。所以,我们必须建立与当今社会和高等教育相适应的、新的体育课程体系,重视课内外相结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的目标。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2002年)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标准》(2014年)的要求,我们在总结近2年本院体育课程建设和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特制定《广州工商学院体育课程管理规定》,并从2017年9月开始实行。

一、课程目标

《大学体育》课程的目标就是通过课程的教学实践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我们充分考虑到本院学生身体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其体育课程目标为:

(一)使学生积极参加多种体育活动,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和习惯,能制定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运动参与目标)

(二)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掌握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置方法。(运动技能目标)

(三)全面发展与健康有关的多种体能,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能合理选择人体需要的健康营养食品,形成健康的体育生活方式,身体健康。(身体健康目标)

(四)自觉通过体育活动改善心理状态,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运用适宜的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感觉,克服各种困难。(心理健康目标)

(五)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合作精神,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社会适应目标)

二、学时、学分

我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标准》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为其他年级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及格者应重修”。

(一)学时:体育课为必修课。根据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一、二年级本科生开设体育必修课程,每周2学时,共4个学期,一年级总学时64学时,二年级总学时64学时,共128学时(专科生2个学期,一年级总学时64学时)。

(二)学分:一、二年级本科生每学期经过教学和考试合格者授予必修课1学分。本科生上两学年体育课,必须修满4个学期,共计128学时的体育课程,共4学分(专科生上一学年体育课,必须修满2个学期,共计64学时的课程,每学期2学分,共4学分)。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课程设置

(一)我校体育必修课程实行选项课的教学模式。学生可自主选择上课内容和上课教师。本科生在两年的体育课程内必须学习2门选项课,每年选择1门。大一学生在第一学期初、大二学生在第二学期末进行规定时间的课前网上选课。一、二年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身体状况和运动技能等,每年选择1门不同的选项课学习。使学生在校期间能掌握2项及以上终身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为终身体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根据我校的体育教学环境和条件的实际,目前开设的体育选项课有16个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荷球、毽球、定向运动、健身操、体育保健、散打、武术套路、瑜伽、跆拳道、游泳。课程开设的项目将根据学生和学院的发展要求,不断地增加、更新和改革,努力创造和营造更好的教学环境,积极争取开设更多的运动项目,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和自由度。

(三)课程设置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体育理论知识的传授,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和现代教学技术手段与方法进行教学,使学生能掌握一定的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因此,4学期共安排14学时理论课,占总课时的11.3%。其中体育与健康基础理论6学时,专项理论8学时。

(四)课程设置重视体育与健康、运动能力与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其中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锻炼内容不得少于30%,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

(五)体育课不可以免修。在一、二年级中为身体有残障、患有慢性疾病或不宜参加激烈运动的学生开设保健体育课(必修课)。内容以运动保健、医疗康复、适宜的武术套路、传统养生等为主。

(六)三、四年级学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设公共体育选修课程。

四、课程的考核

(一)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本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于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一学期内缺课超过三分之一学时的学生本学期不评定体育成绩,不能参加补考,需重修。

(二)课程考试:为了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和锻炼,体育课成绩考核目前仍是完成教学计划的重要保证依据。每学期末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本学期体育课程教材内容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技评和达标),成绩达到60分获1学分。考试采用综合考评法,由运动参与(考勤)、运动能力(技能)、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项目)、理论考试四部分组成。

其具体安排为:

1.一、二年级的第一个学期体育课成绩各项所占的比例:考勤20%、技能40%、素质一20%、素质二20%。

2.一、二年级的第二个学期体育课成绩各项所占的比例:考勤20%、技能30%、素质三20%、素质四20%,理论考试10%。

3.体育技能的考试:包括技术达标和技术评定两部分(某些项目不含达标)。有技术达标的项目,达标分占技能考试分数的50%,技评分占技能考试分数的50%。

4.体育技能考试的方法按照各项目的考核方法执行。各项目考试次数统一为每人2次。若经2次考试,体育技能不及格的允许进行第3次考试,但其考试成绩的最高分只能给予体育技能的及格分数。

5. 体育理论考试:学生必须按照体育部的时间安排参加体育理论的考试,体育理论考试不及格的,需在考试两周后进行体育理论的补考,若补考仍不及格,不予评定本学期体育考试成绩;未参加理论考试和补考的,也不予评定本学期体育考试成绩。

6.体育理论课考试采取以下办法:(1)教师布置作业,学生以书面形式上交作业,教师评分;(2)开卷考试;(3)网络试题考试。

7.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医院证明不能正常上体育课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正规医院(县、区级以上)鉴定,经体育部审核,可参加体育保健课程的学习,经考核合格给予相应成绩和学分。

体育部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