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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校区学工办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3-05-21】

1. 三水学工办职责

(1)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包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安全健康等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系列素质教育活动。

(2)负责对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工作计划。

(3)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调查、处理其他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4)组织开展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评和评先奖优工作,组织进行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初评及发放工作。

(5)负责新生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工作,配合后勤部门安排和调整学生住宿。

(6)做好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7)指导辅导员和学生干部,搞好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

(8)调查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9)接待和处理学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工作。

(10)安排辅导员上就业指导课,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离校相关工作。

(11)、主管校区团委,协助院团委做好学生干部的培训,抓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12)协助党组织做好学生党务工作,做好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

2.三水校区学工办主任

(1)在三水校区管委会及学院学生处的领导下, 协助管委会主管领导、学生处长做好三水校区学生工作,向主任、处长负责。

(2)根据学院党委工作重点,负责草拟学工办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草拟学生工作年度和阶段工作总结。

(3)负责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相关的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辅导员、班主的选聘、考核、日常管理,以及学生工作干部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审定三水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各类报告、领导讲话,审核办公室的各类报表等。

(5)负责组织调研,草拟、修订校区学生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负责检查学生管理、校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的运行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7)负责学生各类评优、奖励和学生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评优奖励等审核工作。

(8)负责指导各系调查处理学生各类事故,负责学生的处分工作。

(9)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帮困方面工作以及校区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10)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例会。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稳定和安全工作。

(12)负责校区学生工作经费的预算和使用计划。

(13)负责协助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14)认真学习学生管理工作新知识、新理论,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更新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15)完成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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