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开展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6 浏览量:

各教学系、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文件要求,为了掌握我院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附件1)测试工作的全面实施,按要求上报今年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试目的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特威

副组长:

成员:李赣、黄鹏、程燕、石丽明、左连村、彭平、梁瑞生、易露霞、高凤江、陈岫岚、程建平、李爱琼

二、 测试内容

1.仪器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2.手工测试项目:50米跑、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凡未标注性别的项目,为男女均需测试)。

三、 测试对象

2013、2014级全院普教本、专科学生。

四、 测试时间

1. 2013级学生安排在2015年5月16日-24日(周六、周日进行测试;各系测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

2. 2014级本科、专科学生由任课体育教师安排在体育课内外进行测试。

五、 测试地点

1.各校区的体质测试室(三水校区第二实验大楼C102,花都校区拟定体育馆内)进行仪器测试项目与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项目。

2.田径场和单杠区(手工测试项目)。

六、 组织实施方法

1.2013级以行政班级为单位测试;2014级以体育必修课班级为单位测试。

2.基础教学部承担全校学生所有测试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并负责将测试数据(含每个学生所有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七、工作要求

1.2013级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证件丢失请提前办理,无学生证或身份证(包括证件无法识别)者不予测试。

2.2013级测试时,各班班长需将本班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好,带到测试现场交给负责测试的老师,用做登记手工测试项目的成绩。

3.2013级学生测试时,需提前20分钟到体质测试室外集合,各系要安排各班的班长集队、点名,班干部要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以免测验时拉伤。

4. 在测试过程中要听从安排,有序测试。测试者必须穿运动鞋、运动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测试)。

5.测试时,学生务必要确认仪器输入的学生证号码准确无误且全部项目测试完毕后方可离开。

6.严禁代替他人测试或其它形式的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漏圈等。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报学院严肃处理。

7.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需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3),附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于表后。审核后,证明原件退还。

2013级申请免测的申请表和医院证明由各教学系统一收齐后,于5月16日之前交至基础教学部办公室(花都校区:实验楼204;三水校区:办公楼316),经学院体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免测。

2014级申请免测的申请表和医院证明由本人交给任课体育教师。

8.加强测试现场的医务监督。学生在参加800米跑、1000米跑测试期间,要有医务急救人员值班,与测试人员一起及时处理测试期间发生的安全隐患。

9.因天气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测试的,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0.由于测试任务重,且有相应要求,为保证测试数据的完整性,请各系务必做好对测试学生的宣传组织工作,要求学生积极锻炼身体,练习测试项目;并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测试,逾期不再组织补测。

联系人:赖荣亮老师,电话:18933990196。

附件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附件2:2013级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广州工商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