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工商发〔2026〕51号
为充分发挥图书馆研修室的资源优势,营造良好的学术和学习氛围,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研修室服务及管理
全校师生员工均可申请使用研修室,研修室的管理和服务部门为学校图书馆。
第二条 研修室适用范围
图书馆研修室主要用于全校师生开展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学术研讨、学科竞赛、小组讨论、专题性学习、小型班级研讨等活动,不可用于从事非法、违反意识形态以及商业活动。
第三条 研修室开放时间
(一)花都校区研修室
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开放时间相同。
(二)三水校区研修室
1.位于书库内研修室,开放时间与书库开放时间相同。
2.非书库内研修室,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开放时间相同。
第四条 研修室申请使用时限
(一)研修室的申请条件
1.以我校为第一申请立项单位的国家级科研和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负责人,可在建设周期内申请1间研修室,延期完成的项目不可再以该项目申请。
2.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的省部级科研和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负责人,可在项目正常建设期内申请研修室,延期完成的项目仅可申请使用短期研修室。
3.以我校为第一单位申报省部级以上奖项的第一申请人,可在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前申请研修室用于报奖材料准备,使用期限为14天。
4.教育部认可的大学生竞赛,进入省级赛道后,可由指导老师提出研修室使用申请至竞赛结束。
5.学校师生员工和学生用于小组讨论、专题性学习、小型班级研讨、教研室研讨、社团活动等,均可申请研修室。
(二)研修室使用时限
用于教学科研和大学生竞赛的研修室,如建设周期超过一学期,可根据建设周期申请不超过一学期的使用时限;如建设周期不足一学期,按照实际建设情况申请。建设周期内如需继续使用,下学期可继续申请,图书馆可根据以往利用率情况,决定是否批准。使用率80%以上的,应当批准。
用于小组讨论、专题性学习、小型班级研讨、教研室研讨、社团活动的短期研修室,单次申请使用时间不超过三天。
第五条 研修室使用审批及分配
(一)研修室所涉项目审核部门
学校科研处负责对科研项目、成果申报的级别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学校教务处负责对教学改革和研究类项目以及教学成果申报的级别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学校团委或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大学生竞赛项目(含大创项目)的级别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各单位对所属教师和学生申请使用的研修室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图书馆根据具备申请条件的审核意见,分配研修室。
(二)分配方式与原则
在研修室数量较充裕且条件相近情况下,图书馆按照申请日期先后、人数多少分配研修室。
在研修室数量较少且条件差异较大情况下,图书馆将按照第四条(一)的排序通知申请人挑选;相同条件下按照申请时间排序挑选。课题级别参照学校现行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第六条 预约申请
(一)人数要求
根据研修室的空间,参与活动人数应5-15人左右。
(二)预约方式及审批流程:
1.教师预约及审批流程
教师可在企业微信进行线上预约。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一站式服务——研修室预约”,按照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进入审批流程。
2.学生预约及审批流程
学生预约可请求任一在校教师在企业微信进行线上预约。预约方式及审批流程同上。
(三)研修室申请要求
原则上不可跨校区申请研修室。申请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本人,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间;同一个小组(团队)的项目不得同时预约多间研修室。
预约申请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图书馆会根据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如已约满,会及时反馈申请人。
预约后若不能按时使用,应及时与图书馆联系,以便安排其他申请人使用。
第七条 研修室使用
(一)申请时间和办理时间:工作日8:15-11:30,
14:00-17:00。
(二)预约成功后,花都校区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到花都校区图书馆403室办理借用手续,三水校区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三水校区图书馆209室办理借用手续,如非工作时间使用,需在工作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人对使用研修室从事的活动内容及室内设施(含水电)负全部责任。
(四)学生团队使用研修室时,指导教师需担负起活动内容及研修室安全责任。
(五)超过预约使用时间3个工作日而未办理使用手续者,本次预约取消,若仍需使用须重新申请排队。
(六)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恶意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七)为不影响其他室的研修活动,请轻声交流,切勿喧哗。
(八)使用期间,勿反锁房门和更换门锁或密码,以备随时检查。
(九)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若有遗失,恕不负责。
(十)请保持室内整洁,使用完毕后应将桌面和抽屉清理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关闭电源、设备、门窗和水源。
(十一)花都校区不能以任何理由黏贴遮挡研修室的玻璃墙壁。
第八条 研修室日常管理
图书馆办公室负责研修室日常管理,包含日常安全巡查、考勤、维护、违规处理等事宜。
第九条 研修室归还
研修室使用完毕后,需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地点为花都校区图书馆403和三水校区图书馆209,图书馆核对室内资产无误后,即可办理退还手续。
第十条 违规使用处理
(一)研修室仅限项目用途使用,如发现从事商业或违法活动,图书馆可立即终止该室使用权,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二)图书馆每月随机检查并记录专用研修室使用情况(未开馆时间及节假日除外),如发现月利用率低于50%,图书馆会向申请人按月发出提醒函,在发出第三次提醒函时,收回该室使用权。
(三)图书馆为重点消防单位,严禁烟火,一旦发现有吸烟行为,图书馆有权立即收回使用权。
(四)对于违规使用研修室的申请人,图书馆会建立黑名单制度,视情况收回预约权限。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广州工商学院花都校区图书馆研修室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商发〔2023〕02号)同时废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研修室预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