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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的原则及办法

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热忱欢迎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为了更好地做好捐赠图书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图书原则

1.适合大学生阅读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2.本校师生、校友正式出版的个人著作;

3.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历史档案、民间文献等。

二、下列情况的捐赠图书不予接收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类违禁出版物;

2.破损、水浸过及有大量涂抹痕迹的图书;

3.内容低俗,宣传封建迷信,言论、立场反动的政治敏感图书;

4.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

三、本馆权益

1.图书馆接受赠书后,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不承担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对满足入藏条件的图书按照图书馆馆藏图书办法处理。

4.对收到的不满足入藏条件的图书,图书馆将转赠给其它机构、个人或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转赠给需要帮助的同学,或者做淘汰处理。

四、捐赠方式

1.到馆捐赠: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路166号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2.邮寄捐赠:

接收人: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采编部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采编部

邮编:510850

Email:1050786316@qq.com

五、其他

图书馆将根据需要对图书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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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      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路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