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参观须知

作者: 时间:2024-04-22 点击数:

一、校外人员来本馆参观,须事先与馆长办公室联系,经馆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参观。

二、参观人员须保持安静,入馆时请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不拥挤,不喧哗。

三、参观人员在没有馆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带领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能进入各阅览室参观。

四、尊重读者的隐私和肖像权,未经允许不得拍照。

五、国内外图书馆界的业务访问需提前与馆长办公室联系,馆长办公室根据来访者具体要求,安排有关人员接待。

六、广播电视和新闻单位入馆采访和拍摄,事先须经学校宣传部批准,接宣传部通知后图书馆安排专人接待、陪同。原则上不接待商业性制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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