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入馆须知

作者: 时间:2024-04-22 点击数:

一、读者须凭有效证件入馆。有效读者证件为有效期内的校园卡、临时阅览证等,有效读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二、校内各单位接待的来访人员如需参观图书馆,请提前预约。广播电视和新闻单位入馆采访和拍摄,须事先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图书馆原则上不接待商业性制片活动。

三、讲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吹口哨或制造其他噪音。入馆后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

四、合理利用馆藏文献信息资源,遵守秩序,禁止霸位。

五、自觉维护图书馆的优雅环境,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馆内提供饮用水,请勿携带食物及饮料入馆。保护绿化,请勿攀折花木。

六、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座位时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以防丢失。

七、爱护馆藏文献、设备及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挪用、搬移或占为己有。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入馆,严禁在安全通道、走道、楼梯、防火卷帘下放置任何私人物品,馆内任何区域都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九、离开图书馆时请对工作人员的必要检查予以配合。

十、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有关规定且不听劝告者,图书馆有权拒绝其入馆或停止其借阅权限,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须知由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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