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完成毕业生退还图书工作,缩短毕业生毕业典礼当天办理离校手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图书馆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工作指引,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 学生退还图书
一、办理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6月22日
二、办理事项
1.6月11日前图书馆向各学院发送毕业班未归还图书学生名单。
2.毕业班辅导员根据名单协助催还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需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使用规范》(附件1)相关条款进行赔书或赔偿。
3.毕业班学生6月11日(不含)前仍可正常借还。
第二阶段 各学院统一办理盖章
一、办理时间
6月16日-6月20日
二、办理事项
1.毕业班提前填写《202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学生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并以班级为册按照学号排序上交本学院有关负责人汇总。
2.各学院根据以下时间安排统一到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202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离校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校区 |
6月16日 |
6月17日 |
6月18日 |
6月19日 |
6月20日 |
三水校区 |
会计学院 |
管理学院 |
工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机动 |
花都校区 |
商学院 |
外语学院 |
美术学院 |
音乐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
机动 |
第三阶段 毕业典礼当天离校手续办理
一、办理时间
8:30—17:30
二、办理地点
三水校区、花都校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
三、办理对象
各学院统一办理离校手续时图书馆未盖章通过人员。
四、相关事项
1.尚有未归还图书的毕业生应归还所借图书,损坏或遗失图书等按照《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使用规范》办理,经图书馆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在《202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注销借阅权限。
2.未借阅图书但有滞纳金的毕业生,交完滞纳金经图书馆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在《202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注销借阅权限。
3.其它涉及离校手续的相关事宜请咨询两校区一楼总服务台工作人员。
附件1: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使用规范
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
广州工商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使用规范
馆藏文献是广州工商学院的宝贵财产,其所有权归广州工商学院并受相关法律保护,爱护文献是每位读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图书馆提倡爱护文献,读者损坏或遗失文献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遗失文献
(一)遗失书(刊)应在借期内向图书馆报告,经同意后可自行购买与原书刊相同版本的新书(刊)进行赔偿,并交纳书(刊)加工手续费每册5元。
(二)如无法购买到原版书(刊),将根据出版时间按照以下规则赔偿:
出版时间 |
系数 |
举例 |
1990(含)年以前 |
20 |
10元(原文献价格)×20+5元(文献加工费)=205元 |
1991-2000年 |
10 |
10元(原文献价格)×10+5元(文献加工费)=105元 |
2001-2010年 |
5 |
10元(原文献价格)×5+5元(文献加工费)=55元 |
2011至今 |
3 |
10元(原文献价格)×3+5元(文献加工费)=35元 |
(三)现期期刊丢失按照全年价格赔偿;期刊合订本丢失按全年价5倍赔偿,并交纳5元期刊加工费。
(四)多卷书丢失按照全套价格,并参照一(二)的年代、系数赔付。
(五)线装书、古籍、孤本书、工具书丢失,需报馆领导,并根据情况按照珍贵馆藏进行赔付。
(六)读者丢失文献后,如办理赔偿时超过文献借阅期限,在赔偿文献的同时还需承担相应文献借阅逾期责任。
(七)文献赔偿后,如30个自然日内找到遗失书(刊),可持书(刊)及赔款收据(或凭证)到各校区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办理退款,文献加工费不予退还。
(八)遗失随书光盘或者文献附件,须按配套书的单册原价格赔偿,并加收文献加工费5元。
二、损坏文献
(一)书名页损坏或在其他页面乱涂乱画按(书价×遗失文献系数)的1/10赔偿;
(二)损坏普通文献经修复可继续使用的,视损坏程度由损坏者支付修理费10元-20元;如损坏严重,须按照遗失文献等有关规定赔偿原书,并缴纳图书加工费5元。
(三)丢失或损坏文献条形码或磁条的,须支付3元/条加工费。
三、偷窃文献
(一)赔付标准按照遗失文献有关规定处理;
(二)冒领或使用他人遗失有效读者证件借阅文献,按照偷窃处理;
(三)图书馆将偷窃行为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并暂停偷窃者的借阅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