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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5】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粤征〔2012〕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网上预征工作,便于学生报名参军,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伟强

副组长:陈礼富、张承茂、黄鹏

成 员:林强、黄金要、李爱琼、陈豫岚、张健、谭全、各学工办主任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落实目标责任制。

(二)预征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主任:张承茂

副主任:张健、谭全

成员:孙洪波、黄秀兰、陈绍萍、林春梅、罗文威、陈晓如、刘书校、09级全体辅导员

预征工作办公室地点:办公楼202室、电话:86929609

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流程

1.预征对象: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

3.网上报名阶段:4月20日至7月20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上报名。

4.初检初审阶段: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5.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6.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7.补偿代偿阶段:次年,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三、工作安排

1.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宣传载体进行“参军报国,携笔从戎”的主题宣传,营造“当兵光荣、保卫国防义不容辞”的氛围,激发毕业生的参军热情,通过各种手段把报名信息及时告知每一位毕业生,确保每个应届毕业生(男)都知晓国家的征兵优惠政策。

2.组织毕业班级辅导员认真学习预征工作相关文件,使毕业班辅导员熟悉预征优惠政策及预征工作流程。

3.每个院系开展工作一次政策宣讲活动,各毕业班辅导员通过主题班会、网络、飞信等做好宣传动员,咨询解答等工作。

预征工作办公室(代)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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