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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催缴学生欠费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9-28】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学费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催缴学生欠费是系部、学工组、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目前学院除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欠费外,仍有部分学生恶意拖欠学费,此事影响了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学年度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提高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现特拟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催缴学费制度

(一)学生处与财务处加强沟通,定期发布学生欠费信息。

(二)学生欠费与各系经费下拨挂钩,以12月30日为时间结点,当某系欠费率大于全院平均欠费率+1%时,此系的经费只能按原来的80%下拨。

(三)取消恶意欠费学生的各种评优和资助资格。

(四)学生欠费与辅导员的绩效考核挂钩,当辅导员的所带学生的欠费率大于2%时,该辅导员的的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不能评定为优秀,绩效考核金不能超过2800元。

二、催缴学费奖励方法

(一)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2月30日。

(二)奖金额为催缴金额的千分之五。

(三)具体计算方法。

M:学院某年级奖金总和

Pi1:某系某年级i辅导员在t=1时刻的欠费率

Pi2:某系某年级i辅导员在t=t+1时刻的欠费率

mi:某系某年级i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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