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组织特有的作用,促进学院民主管理,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的精神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经讨论,决定组建学院工会分会和选举工会分会主席和委员。
工会分会是工会基层组织的细胞,工会基层组织的各项任务,都必须通过工会分会落实。根据规定,全院共设置13个工会分会,分别是:
1.机关工会分会:含董事办、院办、筹建办、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招生办、就业办、图书馆、研究所、网络中心。选举召集人:赖荣亮
3.商贸信息管理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5.物流与公共事务管理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李燕琼
6.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工会分会: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8.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11.公共外语计算机教学部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12.学生处工会分会:含学生处工作人员和宿舍管理员。 选举召集人:詹海文
13.后勤工会分会:含总务处、后勤服务公司, 选举召集人:林贻樑
二、工会分会主席和委员的产生
根据规定,各分会设立分会主席一名,女工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工会分会主席通过工会分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为了便于工作,工会分会主席和委员也可以由各部门领导推荐报学院工会审定。
三、请各部门于11月16日前将选举推荐情况和结果加盖部门公章报学院工会吴润婵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