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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学院工会分会和选举工会分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11-12 点击数:

穗工商院院发[2009]126号

关于组建学院工会分会和选举工会分会委员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组织特有的作用,促进学院民主管理,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的精神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经讨论,决定组建学院工会分会和选举工会分会主席和委员。

一、工会分会的设置

工会分会是工会基层组织的细胞,工会基层组织的各项任务,都必须通过工会分会落实。根据规定,全院共设置13个工会分会,分别是:

1.机关工会分会:含董事办、院办、筹建办、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招生办、就业办、图书馆、研究所、网络中心。选举召集人:赖荣亮

2.财金信息管理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张艺

3.商贸信息管理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4.工商管理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5.物流与公共事务管理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李燕琼

6.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工会分会: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7.外语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陈豫岚

8.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9.艺术系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10.基础教学部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11.公共外语计算机教学部工会分会: 选举召集人:行政干事

12.学生处工会分会:含学生处工作人员和宿舍管理员。 选举召集人:詹海文

13.后勤工会分会:含总务处、后勤服务公司, 选举召集人:林贻樑

二、工会分会主席和委员的产生

根据规定,各分会设立分会主席一名,女工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工会分会主席通过工会分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为了便于工作,工会分会主席和委员也可以由各部门领导推荐报学院工会审定。

三、请各部门于11月16日前将选举推荐情况和结果加盖部门公章报学院工会吴润婵处。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学院代章)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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