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今冬征兵命令和省、市、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及确保完成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2010年毕业生(男)中143名预征指标,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预征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成 员:黄 鹏、李爱琼、谢 静、蔡 煜、裴武娟、谢彩丽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预征工作。
成 员:孙洪波、张 健、陈绍萍、朱建丽、罗文威、陈晓如谭 全、李 宣、闫永兰、陈均议、郭文曦、廖伯勋王小丽、方圆妹、刘华相、杨家辉、王相忍、张志雄
预征工作办公室地点:办公楼202室、电话:020-86929609。
1.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参军报国,携笔从戎”为主题的预征工作,营造“当兵光荣、保卫国防义不容辞”的氛围,激发毕业生的参军热情,确保每一名2010年毕业生(男)都知晓国家征兵的优惠政策。
2.组织毕业班级辅导员认真学习预征工作相关文件,使毕业班辅导员熟悉应届毕业生预征优惠政策及预征工作流程。
3.各毕业班辅导员通过主题班会、网络、飞信等做好宣传动员,并耐心细致地做好征兵优惠政策的宣讲和学生的咨询问答等工作。
1.预征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先对毕业班辅导员进行网上登录预征报名系统的培训,再由毕业班辅导员指导毕业生网上报名。各系要设立报名点,并且安排专人负责。
3.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贷款申请表》。
按照上级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6月16日至6月20日进行初检、政治初审、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费补偿代偿情况进行预审。
责任部门:院预征工作办公室、医务室和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1.网上报名结束后,各系对已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病史、毕业资格、学费补偿等情况进行初审。
2.各系初审结束后,将学生资料于6月18日前汇总交至预征工作办公室,组织学生在院医务室进行初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预征工作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汇总于6月20日送往区人武部。
区人武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确认,并收集各类汇总表。
责任部门:区人武部、院预征工作办公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1.院预征工作办公室于6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区人武部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确认。
2.院预征工作办公室将区人武部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贷款申请表》发放给各系,再由各系发放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3.《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由区人武部留存备案,院预征工作办公室和各系毕业班辅导员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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