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工商院教字[2016]64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教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期工作安排,学院将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网上评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各系要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召开专题班会并予以布置。要强调学生的评教权,勉励学生珍惜自己的权利。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内容,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原则,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评教时间
本学期评教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10日—14日,各系学生评教。
第二阶段:2016年11月15日—18日,各二级学院学生评教。
三、评教对象
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
四、评教流程
1.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内网:http://192.168.25.49/jwweb
外网:http://218.19.119.231/jwweb
2.选择“用户登录”,输入学号及密码后登录。(注: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登录后务必修改自己的初始密码)。
3.登录后单击网上评教栏目,分别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和提交问卷调查表,系统自动列出你的任课教师,评完后点“提交”。
五、评教注意事项
1. 学院采取网上评教与成绩查询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学生参评,学生按时完成网上评教方可查询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2.学生评教要做到客观、公正、务实。教学评价表和问卷调查表都必须填写,不得发表不正当言论。
3.每评完一位老师后,单击“提交”进行保存。评完后查看有无漏评的情况。
4.如忘记密码请凭本人学生证到一站式或教务处教务科登记修改(修改后的账号及密码均为学号),如提示“数据有误”请凭本人学生证到教务处教研科查询。
5.请各班班长认真组织和督促本班同学完成评教,务必保证每位学生都按时完成评教。
6.评教时必须由本人评教,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7.若还没有开始上课的课程,本次先不做评价。
8.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9.评教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即评教结果不记录评教人名单、学号等信息。
六、评教反馈
教务处对评教结果汇总后反馈给各教学单位。评教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评教结果。
七、联系方式
1.花都校区:
联系人:郭文曦 电话:020-86928252(内线252)
办公室:办公楼307 邮箱:110183367@qq.com
2.三水校区:
联系人:莫天生 电话:0757-88312653(内线2653)
办公室:办公楼316 邮箱:309816082@qq.com
全文下载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