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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6-10-28

广工商院教字[2016]64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教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期工作安排,学院将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网上评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各系要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召开专题班会并予以布置。要强调学生的评教权,勉励学生珍惜自己的权利。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内容,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原则,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评教时间

本学期评教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10日—14日,各系学生评教。

第二阶段:2016年11月15日—18日,各二级学院学生评教。

三、评教对象

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

四、评教流程

1.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内网:http://192.168.25.49/jwweb

外网:http://218.19.119.231/jwweb

2.选择“用户登录”,输入学号及密码后登录。(注: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登录后务必修改自己的初始密码)。

3.登录后单击网上评教栏目,分别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和提交问卷调查表,系统自动列出你的任课教师,评完后点“提交”。

五、评教注意事项

1. 学院采取网上评教与成绩查询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学生参评,学生按时完成网上评教方可查询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2.学生评教要做到客观、公正、务实。教学评价表和问卷调查表都必须填写,不得发表不正当言论。

3.每评完一位老师后,单击“提交”进行保存。评完后查看有无漏评的情况。

4.如忘记密码请凭本人学生证到一站式或教务处教务科登记修改(修改后的账号及密码均为学号),如提示“数据有误”请凭本人学生证到教务处教研科查询。

5.请各班班长认真组织和督促本班同学完成评教,务必保证每位学生都按时完成评教。

6.评教时必须由本人评教,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7.若还没有开始上课的课程,本次先不做评价。

8.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9.评教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即评教结果不记录评教人名单、学号等信息。

六、评教反馈

教务处对评教结果汇总后反馈给各教学单位。评教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评教结果。

、联系方式

1.花都校区:

联系人:郭文曦    电话:020-86928252(内线252

办公室:办公楼307  邮箱:110183367@qq.com

2.三水校区:

联系人:莫天生     电话:0757-88312653(内线2653

办公室:办公楼316   邮箱:3098160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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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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