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对2009年“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1、“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2、端午节放假安排:5月28日-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 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
全院所有学生4月30日晚停课;2006、2007级学生5月1日整天停课;2008级学生5月1日整天停课,5月2日的课调至5月10日补上。
全院所有学生5月27日晚、5月28日整天停课,29日的课调到31日;2008级学生5月30日的课调至6月7日补上。
三、为保证学院放假期间的治安、宿舍管理、饭堂、维修和绿化卫生等工作,校卫队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放假安排由总务处及后勤公司、学生处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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