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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07】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工商发〔202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函〔2025〕82号)。为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学校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经学生申请、辅导员评审(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出2197名学生,作为广州工商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且有真实的证据材料。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0757-88311673,020-86928305;

联系人:列老师、朱老师。

附件:广州工商学院2025-2026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学生处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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