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新生奖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工商院发〔2021〕298号)(附件1)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新生奖学金获得者2024-2025学年考核及奖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发放规则及取消规则
(一)考核对象
1.2022级、2023级、2024级新生奖学金获得者(附件2);
2.2021级顺延考核的新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发放规则
1.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于表彰时发放第一次奖金,金额为50000元;(已发放)
2.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于大一学年结束时,经考核符合条件,发放第二次奖金,金额为10000元;
3.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于大二学年结束时,经考核符合条件,发放第三次奖金,金额为10000元;
4.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于大三学年结束时,经考核符合条件,发放第四次奖金,金额为10000元;
(三)取消规则
1.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受到纪律处分,取消当学年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2.受处分者,一年内未能消除处分,视其表现顺延至消除处分后发放,毕业后还有未发放的奖金不再发放;
3.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学年的综合测评总分在全班学生人数的20%之外的,取消当学年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4.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一学年以来有课程不合格者,取消当学年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5.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的行为或言论给学校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取消剩余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二、发放流程
(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填写《广州工商学院2024-2025学年XX级新生奖学金发放申请表》(附件3),并将个人学业成绩单,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总分班级排名(百分比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审核。
(二)二级学院初审,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逐一核查学生的资格,填写《XX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奖金发放汇总表》(附件4)和《XX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不符合发放条件情况汇总表》(附件5),核查结果需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且将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名单,通过学院官网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11月21日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XX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得者2024-2025学年培养工作总结及2025-2026学年工作计划》,学院须严格对照《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培养实施方案》进行梳理与评估,对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优化,以保障培养工作切实取得预期成效。此外,总结还须详细说明此次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的考核工作情况。报送word文档,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扫描版。
2.学生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工商学院2024-2025学年XX级新生奖学金发放申请表》(附件3)、个人学业成绩单,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总分班级排名(百分比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报送纸质版,经考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不需要报送至学生处。
3.《XX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奖金发放汇总表》(附件4)。报送可编辑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扫描版。
4.《XX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不符合发放条件情况汇总表》(附件5)。报送可编辑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和PDF扫描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资助工作邮箱:3150519397@qq.com,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得者2024-2025学年考核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3室,三水校区办公楼305室。
(三)校友会、学生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将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名单通过学生处网站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
(五)校友会发放奖金。
三、其它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发放和取消规则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审查工作;
(二)在新生奖学金尚未发放奖金前,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三)对已获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回已发奖励,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关于加强新生奖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工商院发〔2021〕298号)
2.广州工商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新生奖学金获得者汇总名单
3.广州工商学院2024-2025学年XX级新生奖学金发放申请表
4.XX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奖金发放汇总表
5.XX学院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不符合发放条件情况汇总表
广州工商学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