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州工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学函〔2025〕69号)。为落实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帮助学校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解决实际困难,经个人申请、学院评选,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校评选,共评选出15名学生获得“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资助金额为6000元/人。
现将初审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报省教育厅。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公示期内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且有真实的证据材料。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020-86928305;0757-88311673;
联系人:列老师、朱老师、林老师、李老师
学生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