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广工商发〔20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函〔2025〕66号),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经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选、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评审出792名(其中本科生789名,专科生3名)学生,作为广州工商学院2024-2025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见附件)。现将初审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要求报送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公示期内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且有真实的证据材料。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020-86928305、0757-88311673;
联系人:林老师、朱老师。
附件:广州工商学院2024-2025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公示)
学生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