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关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院2020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现已完成,相应的资助资金已经开始发放。
本项资助的资助对象为:
1.2020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2.2020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3.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4.2020年退役复学学生;
5.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入学学生(含去年漏报的学生);
6.以往年份漏报的学生;
7.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后允许入学或复学的消防员(不含辞职、辞退),详见应急〔2019〕37号文件。
具体要求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本项资助的资助标准为: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本项资助的发放明细:
该项资金已于1月7日开始陆续发放,请申请此项资助的同学们注意查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