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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结合实际,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分组交叉审核,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后,现将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 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5日。

三、意见受理

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工办郑老师(办公地点:一教B208,1729228633@qq.com)反映。

2. 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广州工商学院食品药品学院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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