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药品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初步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结合实际,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分组交叉审核,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各学院交叉审核后,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 公示对象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等级 |
1 |
郑思琪 |
202327070447 |
一般困难 |
2 |
陈洁红 |
202416070303 |
特别困难 |
3 |
郑佳玲 |
202427070139 |
特别困难 |
二、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6日。
三、意见受理
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工办郑老师(办公地点:一教B208,1729228633@qq.com)反映。
2. 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广州工商学院食品药品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