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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2024级本专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6-27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广工商院发〔2022〕182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学期2024级本专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4级在读在籍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专科学生。

二、学生转专业具体要求

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在读一年级期间可以申请转专业。每位学生在大学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转专业

1.在读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3.不同培养层次、不同学制之间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5.高考录取时非物理、历史组兼招的物理组、历史组专业之间,艺术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或其他特色培养类型(如校企联培班等)学生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7.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专业学院转入条件设置

各学院对应专业转入条件限制详见《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计划》(附件1)。

三、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转专业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6月26日—7月1日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的申请(附件2)。学院留存学生申请材料备查。

(二)转出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出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其转出。于7月2日17点前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同意转出的,应通知学生本人并说明理由。

(三)转入考核

接收转入学院于7月17日前按照各专业录取工作方案完成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将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考核、认定的材料于7月19日前送交教务处复核。不同意接收的,注明原因后将申请材料退回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四)审核公示

教务处对转入学院提供的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考核、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后,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完毕后,学生于新学期开学初开始编入新专业下一年级(即2025级)重新学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020-86929528,花都校区办公楼309。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计划

          2.广州工商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申请表

          3.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4.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26日

附件【附件2.广州工商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申请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计划.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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