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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期末 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5-08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现开展本学期期末网上评教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动员工作,强调学生的评教权责,珍惜自己评教的权利。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内容,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原则,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评教时间

2025年5月8日14:00-5月15日23:59。

三、评教主体

非毕业班全体本科生。

四、评教对象

本学期开设课程(不含通识教育网络课程、重补修课程、任教低于4周的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

五、评教流程

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检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绑定账户”,选择“广州工商学院”,跳转到统一信息门户,输入账号和密码(账号:学号,初始密码:GZgs@身份证后6位)登录;在[首页]-[我的问卷]中点击任务“2024-2025-2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完成对所有授课教师以及课程的评价。

     

六、注意事项

1.如忘记信息门户密码可通过企业微信中的工作台,选择“一站式服务”中的“重置系统密码申请”,重置业务系统选择“信息门户”,填上学号、姓名及登录系统截图提交申请。

2.学生评教必须由本人操作,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要做到客观、公正、务实。客观题和主观题都必须填写,且不得发表不正当言论。

3.每评完一位老师后,单击“提交”进行保存。全部评完后需查看有无漏评的情况。

4.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和督促本院学生完成评教,务必保证每位学生都按时完成评教。

5.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预学生的评教活动,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6.评教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即评教结果不记录评教人名单、学号等信息。

7.评教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登录信息门户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中查看评教结果。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陈老师020-86928252,502104332@qq.com;廖老师0757-88312679,1609602985@qq.com。

                  教务处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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