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院教字[2015]42号
关于划拨2015~2016学年教学
建设与实践教学经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部)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广工商院发〔2012〕110号),教学建设经费按500元/教师/学年划拨给教学系,按300元/教师/学年划拨给思想政治教学部和基础教学部;实践教学经费按200元/应届毕业生+160元/“2+1”生划拨给教学系(工商管理系和外语系学生不实行2+1教学模式)。
根据学院董事会讨论通过的2015~2016学年的预算案和学院财务处的下拨通知,现将2015~2016学年度教学单位教学建设经费(附件1)、2015~2016学年度各系实习管理经费(附件2)根据各教学单位的专任教师人数和各教学系的学生人数进行划拨。划拨的经费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
1.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可用可不用的钱坚决不用,可搞可不搞的活动坚决不搞;
2.各教学系应设置经费使用明细账,由专人负责管理,随时与学院财务处核对经费使用情况,出现赤字立即停止报销;
3.各教学系要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计划,未列入使用计划而又确需支付的款项,应事前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同意,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最后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4.报账时,报销单上一定要写清楚报销部门,费用支付部门,如果同一报销单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后附费用支付分割单,以方便费用支付的分摊;
5.下拨经费的使用一般以一学年来统计,即每年的9月到第二年的8月,当学年有效,请及时报账。
6.按下拨经费额度做好经费使用计划(见附件3:教学单位两项经费使用计划样式),纸质版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在10月25日前提交给教务处(电子版同时发送)。
联系人:姚丹电子邮箱:287759331@qq.com
联系电话:86929619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教学单位教学建设经费
2.2015-2016学年度各系实习管理经费
3.2015-2016学年度教学单位两项经费使用计划(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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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