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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6-12-22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通识选修课程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学生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对象为:2014级本科学生、2015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和2016级本科学生。

二、选课时间

2016年12月23日13:00—2016年12月26日14:00

三、选课原则: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院专科层次学生必须取得4学分的通识选修课学分,本科层次学生必须取得10学分的通识选修课学分。

2.学生不得重复选修已经修读过的课程。

3.专科层次学生每学期选修学分不能超过2学分,本科层次每学期选修学分不能超过4学分。

4.选课采用先选先得、选满即止方式。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学生选课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2.通识选修课程分课堂讲授和网络教学两种模式。课堂讲授课程按课表要求的时间地点在校内进行教学;网络教学课程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时间地点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教学。

3.课堂讲授课程选课人数少于30人时不开班,网络教学课程则少于60人时不开班,此部分学生可以根据选课资源在选课后一周内改选。

4.由于网络等原因,选课结果提交后必须通过“正选结果”栏查询,确保正选结果中为所选课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附件1:学生选课操作流程)后方可退出系统或关闭网页。

5.选择两门课程时不能选择同一时间段上课的课程。

附件:

1.学生选课操作流程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供选课程目录

3.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网络课程相关简介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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