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通识选修课程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学生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对象为:2014级本科学生、2015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和2016级本科学生。
二、选课时间
2016年12月23日13:00—2016年12月26日14:00
三、选课原则: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院专科层次学生必须取得4学分的通识选修课学分,本科层次学生必须取得10学分的通识选修课学分。
2.学生不得重复选修已经修读过的课程。
3.专科层次学生每学期选修学分不能超过2学分,本科层次每学期选修学分不能超过4学分。
4.选课采用先选先得、选满即止方式。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学生选课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2.通识选修课程分课堂讲授和网络教学两种模式。课堂讲授课程按课表要求的时间地点在校内进行教学;网络教学课程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时间地点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教学。
3.课堂讲授课程选课人数少于30人时不开班,网络教学课程则少于60人时不开班,此部分学生可以根据选课资源在选课后一周内改选。
4.由于网络等原因,选课结果提交后必须通过“正选结果”栏查询,确保正选结果中为所选课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附件1:学生选课操作流程)后方可退出系统或关闭网页。
5.选择两门课程时不能选择同一时间段上课的课程。
附件:
1.学生选课操作流程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供选课程目录
3.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网络课程相关简介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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