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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分组交叉审核,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各学院交叉审核后,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日

 三、意见受理

 1.公示期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工办邓老师(1907568 8208/1767271007@qq.com)反映;

 2.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广州工商学院工学院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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