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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为落实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帮助我校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解决实际困难,我院结合实际,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各辅导员严格审查,学工组认真组织评审后,现将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学院评审通过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公示期已过,名单予以撤下)

  二、公示期限

  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9日

  三、意见受理

  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辅导员郭婷婷(15360051066/2269313798@qq.com)反映。

  2. 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广州工商学院工学院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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