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结合实际,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各辅导员严格审查,学工办认真组织评审后,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
三、意见受理
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工办邓老师(1907568 8208/1767271007@qq.com)反映。
2. 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广州工商学院工学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