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评建工作信息联络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09

穗工商院评字[2017]2号

关于报送评建工作信息联络员的

院属各单位:

为保证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核评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评估办公室和各系(部)、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更好地做好我院的评建工作,提高整改实效。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建立评建工作联络员工作机制。

联络员工作职责:

1.在迎评促建过程中保持与评估办的沟通与联系;

2.及时反映本部门开展评建工作的动态信息;

3.及时传达评估办、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评建工作的指令和要求。

请各部门确定一名主要参与评建工作的干部(副科级及以上,教学单位指定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评建工作联络员,并于2017年4月13日前将名单及其联系方式按附表格式报送至评估办公室备案。

学院评估办:三水校区行政楼520室、316室

联系方式:莫天生0757-88312653(内线2653);309816082@qq.com

附表:学士学位评建工作联络员名单

特此通知

学院评估办

2017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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