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工商院评发〔2017〕4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院发[2017]11号文件《关于下达学位授权单位审核评建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第一次学位评审材料收集整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院发[2017]11号文件通知精神及五个附件要求,按时完成第一次学位评审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上交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前。
二、第一次学位评审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各主办单位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依据评审一、二级指标体系、评建工作任务分解表(一)及《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支撑材料目录》要求,提交完整的支撑材料,并开列清单。
2.依据评审一、二级指标体系及评建工作任务分解表(一),按要求提交部门评建工作综述初稿。
3.依据评建工作任务分解表(二)、(三),各主办单位试填简况表。
三、对未承担主办单位任务的学院其它职能部门,请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工作特点,认真总结2014年升本以来本部门工作的成绩与收获,着重在为教学服务、全力做好学院学位评建工作方面的举措与案例,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四、对非首批本科教学系(部),请根据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及支撑材料目录要求,认真总结升本以来专业建设的成就,做好各待评本科专业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为学院授权单位评审提供必须的佐证材料及相关数据。
五、第一次学位评审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对当年全校教师数和学生数,将由人事处和教务处核准后下达;对后面可能产生变化的数据请用红色标识;对后面待补充的材料注明待补充字样。所有材料均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请学院各部门认真落实第一、二次评建领导小组会议和院发[2017]11号文件通知精神,第一责任人主抓,并将工作任务二次分解,责任到人,专人统筹,高质量地完成第一次学位评审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任务。
未尽事宜,请与评估办联系。
联系方式:0757-88312653(内2653)13670921894 秘书:莫天生(兼)
0757-88310095(内6095)13318859393 评估办副主任:吴丽云
QQ邮箱:309816082@qq.com
特此通知。
学院评估办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