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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捐赠
校友捐赠制度

    广东省广州工商学院校友会捐赠管理制度(草案)

    一、捐赠管理机构

    1.广东省广州工商学院校友会(以下简称“本会”)为捐赠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和文件,统筹、归集、管理和使用捐赠资金。校友会办公室是捐赠活动及资金管理使用的执行机构。

    2.本会设立专用账户(包括学校基金会账户),单独存取,专款专用,不得随意用于本文件规定以外的开支。本会委托学校财务处负责账户的日常管理。

    二、资金的募集

    1.本会资金的取得本着自愿的原则,一般有以下几个来源:

    1)来自校友的捐赠

    2)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

    3)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及购买保本型债券、理财产品的收入

    4)学校的投入

    5)其他合法来源

    2.本会接受各种现金和实物捐赠,实物捐赠要估价登记并纳入财务管理。接受捐赠后,向捐赠者出具收据或捐赠证书(如需基金会开具捐赠收据,资金须存入基金会账户)。零散捐赠通过批量合并后开具收据入账。

    3.根据捐赠者意愿限定使用用途的捐赠(限定性项目),须经本会审批同意并签订捐赠合同,注明捐赠用途、项目情况、负责人、资金使用方式等,未经捐赠人同意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和执行方式。

    4.捐赠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本会统一开具收据入账,通过审批发放资金使用。各分会及相关单位不得截留资金,未经批准不得以学校或本会的名义募捐。

    三、资金使用范围

    1.为学校基础建设、更新教育和科研设备、扶植重点课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提供资助;

    2.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扶助贫困学生;

    3.为宣传学校和本会、支持本会各种活动提供经费;

    4.根据捐赠者意愿的合法的定向使用;

    5.支持与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

    四、资金审批使用

    1.所有项目均需要填写项目申请书,注明项目内容、金额、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负责人等,由项目负责人和本会会长(理事长)签字后执行;

    2.(校友会办公室)每年底对非限定性项目和日常开支等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经理事会同意后执行,资金由会长(理事长)审批发放,年终校友会办公室编制资金使用决算报理事会审核;

    3.对于限定性项目应按照捐赠协议内容执行,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执行报告(应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及成果、资金使用明细等内容),由校友会办公室审核评估后存档;

    4.临时项目和其他开支由会长(理事长)审批;涉及金额巨大的项目须经理事会同意后由会长(理事长)审批;

    5.经费的预支、报销等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项目经费报销须附项目申请表。

    五、捐赠资金监督管理

    1.捐赠人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资金及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校友会办公室应跟踪和监督限定性捐赠项目的执行情况,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执行报告进行审核评估,并反馈捐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