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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校友奖学金、校友助学金和校友无息借款的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9-04-19 点击数:

各系、国际学院

     广州工商学院校友基金是由广州工商学院校友捐款设立的,用于奖励德、智、体、美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学院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优秀人才;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学成后回馈母校、社会,为社会多做贡献。

根据《校友基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基金的18%用于广州工商学院全日制学生的奖励、资助、无息助学借款,每年的12月份组织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宗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实施办法。

一、机构与职责
   1.校友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评比实施办法;确定、分配评比指标;指导各系推荐、评比工作;汇总、审定并确定全校评比名单;听取学院学生对评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各系成立“校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由各系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组组成)。

评议小组职责:将评比名额分配到各学生班级;指导辅导员评议工作;汇总、审核并确定本系评比名单;听取本系学生对评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各学生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和3名普通同学,3名普通学生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评议小组职责:按照本办法和系部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学生的相关材料;召开班会征求意见并通过本班级的评议名单;组织相关学生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听取本班级学生对评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申请条件

(一)校友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校友奖学金评选;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立志为社会、母校做贡献;

3.生活简朴,自强自立;
    4.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成绩优异,积极上进,原则上排名在各专业的前10%的可参评;

7.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8.在综合素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9.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大二、大三、大四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校友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参加校友助学金评选;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立志为社会、母校做贡献;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自强自立;

4.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成绩优异,积极上进;

7.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8.在综合素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9.提供乡、镇、街道办或以上家庭贫困证明;

10.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校友无息借款的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结合助学金申请条件;

2.必须与学院校友会签订借款协议书和分期还款确认书;

3.借款对象我院全日制欠费学生,借款款项只能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4.借款期限:毕业两年内免息,超过期限每月按剩余贷款的0.5%收取利息

三、奖学金、助学金、无息借款金额标准

 1.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              

2.助学金:1000元/人/学年

3.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元(个人借款最高标准为5000元/人,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具体金额)。

4.每学年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审评及审核程序
    1.本着“自愿申请,逐级审批”的原则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须手写纸质版),填写申请表校友奖学金申请所需材料:书面申请、学习成绩单、获奖佐证材料、综合测评表;申请校友助学金申请所需材料:书面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以上一学年的成绩和表现参评)

2.各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审核申请学生名单后,按照系部下达给本班级的指标确定初步名单;召开班会将初步名单及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通报全班学生,听取其意见;确定上报系的学生名单。
    3.各系按照提供的统一格式汇总各班级上报的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经适当调整、审核公示后汇总到校友会,并以系部、国际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相关(申请书、申请表、附件、汇总名单)的纸质版资料盖章(申请表、汇总名单)后交到花都校区实验楼207校友会杨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gsxyh2008@163.com 时间截止至2019517

    4.校友会在对各系上报学生名单进行汇总的基础上,按照下达给各系的指标进行核对、调整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5.召开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校友会常务理事会)专门会议,审查全校上报学生名单。
     6.将审查后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暂定为2019527日至529,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五、受资助者的责任及义务

1.借款学生应根据还款协议还清校友无息借款。

2.受资助学生要将校友奖学金、校友助学金真正用到学习、生活上,不得铺张浪费或挪作它用,甚至购买奢侈品等。一经查实,即停发并追回所发放的校友奖学金、助学金,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相应处分,通报全院。

六、各系、国际学院指标

2018-2019学年校友奖助学金名额分配统计表

旧生人数

新生人数

各系总人数

奖学金

助学金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1818

640

2458

2

4

会计系

4549

1190

5739

5

10

电子信息工程系

1016

381

1397

1

2

外语系

2355

805

3160

3

5

美术设计系

617

437

1054

1

2

工商管理系

2789

948

3737

3

6

经济贸易系

2428

1408

3836

3

6

物流系

1135

688

1823

1

3

音乐系

236

171

407

1

1

国际学院

195

173

368

1

1

总计人数

17138

6841

23979

21

40

备注:各奖学金名额=各系旧生人数/(旧生总数/20名额)

助学金名额=各系总人数/(总人数/40名额)

七、2018-2019学年校友奖助学金、无息借款预算

1.奖学金预算:21*2000元/人/学年=42000元

2.助学金预算:40*1000元/人/学年=40000元

3.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元

八、投诉电话
   余主任、杨老师: 020)86912803

 

 

 

 

 

 

 

 

                                                              校友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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