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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5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9】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做好学校2025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2025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二)2025年退役复学学生;

(三)2025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四)2016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五)退役后,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入学学生(入学后,以往年份漏报的只能补报前一年);

(六)以往年份漏报的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直招士官的学生;

(七)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后允许入学或复学的消防员(不含辞职、辞退),详见应急〔2019〕37号文件。

二、资助标准及方式

(一)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二)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2024年9月)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三、申报材料

(一)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2份。该表从全国征兵网上导出并正反双面打印,学生先给辅导员审查无误后,再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3.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要求账号清晰可辨,务必签署“与原件相符”并本人签名,不能用亲属的银行卡。

4.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证书复印件2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二)退役复

1.《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必须将封面以及内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果退役时是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2份。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原件2份。该表从全国征兵网上导出并正反双面打印,学生先给辅导员审查无误后,再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4.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要求账号清晰可辨,务必签署“与原件相符”并本人签名,不能用亲属的银行卡。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三)退役入

1.《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必须复印封面及内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原件2份。该表从全国征兵网上导出并正反双面打印,学生先给辅导员审查无误后,再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退役安置地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要求账号清晰可辨,务必签署“与原件相符”并本人签名,不能用亲属的银行卡。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四)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2份。该表从全国征兵网上导出并正反双面打印,学生先给辅导员审查无误后,再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3.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份。要求账号清晰可辨,务必签署“与原件相符”并本人签名,不能用亲属的银行卡。

4.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证书复印件2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四、申报和审查程序

(一)学生申报

各学院根据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相关条件,通知并组织学生申报。学生参照《关于做好学校2025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准备好对应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三)辅导员审

辅导员按照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相关条件,逐项严格审核学生资格和材料,审核无异议后,将材料报本学院汇总。

(四)学院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要严格审查申报学生的资格、提交的材料,核实申请学生的在校、在读情况,注意是否有退学、休学等学生,审核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评审,通过后将材料报至学生处。

(五)学校审核、报送

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学生拟资助名单通过学生处网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拟资助名单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各学院报送要求及时间

(一)各学院报送的材料

1.《2025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1);

2.《2025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2);

3.《2025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3);

4.《2025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附件4);

5.《2025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5);

6.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结果复印件。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学生的申请材料、签字盖章版的附件1、2、3、4、5、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结果复印件等纸质版材料须在2025年10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两校区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Excel版、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3150519397@qq.com。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务必将政策及本通知发给各个学生,并确保学生知晓。

(二)学生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附件6《填表指引》,以免错填,导致申请表无效。

(三)学生填写完对应的《申请表》后,先给辅导员审查无误后再去盖章。

(四)退役后申请退役入学学费资助的学生,先到就近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档立卡或补充更正个人信息,未建档立卡或个人信息有误的学生,身份核验可能不通过,导致无法申请学费减免。具体建档立卡及补充更正个人信息等流程由退役军人安置部门负责操作及管理。

(五)鉴于服兵役的特殊性,申请人务必确保所填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如变更须及时以电话方式告知学院辅导员。

(六)取消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格的包括:

1.应征入伍的学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

2.退役复学的学生,在复学期间未能完成学业而退学的;

(七)取消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格,都需退回相应学制已享受的学费补偿,学校收回资金后将汇总上报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

(八)各二级学院需要将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复印留存1份,并进行归档。

(九)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学生受助资格,并建立台账,对于虚报冒领、重复报送等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2025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2.2025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3.2025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4.2025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

5.2025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6.填表指引


学生处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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