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广工商发〔2024〕10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学生处处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二级学院院长
职责:全面领导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批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二)学校设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学生处处长
副组长:学生处副处长
委员:团委书记、教务处副处长、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学生代表。
职责: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三)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员:辅导员
职责:负责评审出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班级成立评议小组
组长:辅导员
成员:班委、3名学生代表
职责:负责对本班推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名单及材料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
二、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含2025年考入学校的专升本学生)。
三、名额安排
广东省教育厅下达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5名。学校评审实行“候补人选替换制”,按1:1.1的比例(即50个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各学院推荐名额包括“计划推荐名额+候补推荐名额”。学校根据各学院大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将50个推荐总名额分配如下:
2024-2025学年度各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
序号 |
学院 |
计划推荐名额 |
候补推荐名额 |
1 |
工学院 |
11 |
2 |
2 |
会计学院 |
8 |
1 |
3 |
商学院 |
7 |
0 |
4 |
外语学院 |
5 |
0 |
5 |
管理学院 |
4 |
0 |
6 |
美术学院 |
2 |
1 |
7 |
国际教育学院 |
4 |
1 |
8 |
音乐学院 |
2 |
0 |
9 |
广州工商学院东北州立联合科技学院 |
1 |
0 |
10 |
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冷链产业学院 |
1 |
0 |
总计 |
|
45 |
5 |
四、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二)成绩要求:评选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且所有课程初次考核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需提前向学生处报备)。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附件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五、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按学年一次发放。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时间安排
(一)9月23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完成申请,并按分配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和规定程序完成学院评审,公示结果,将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处。
(二)10月15日前,学校按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和规定程序完成校内审核,公示结果,将材料按要求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七、申请和评审程序、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做好学生2024-2025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同一个学院的计算方式须一致,且排名均须按专业排名。
(二)学生申请
各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组织学生申请。学生参照《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附件3)与《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4),两表填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同时,填写《XX学院-XX同学2024-2025学年获奖及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5),并按《学生及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6)要求将纸质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三)辅导员审核
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逐项严格审核学生资格和材料,依照规定提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召开班会,在全班范围内通报评议结果。无异议后,并将材料报本学院评审。
注意事项:1.班级评议小组的成员名单须在班级内公示,且无异议。2.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时,需做好会议记录,评议结果需经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学院要做好存档工作,确保有迹可循。
(四)学院评选、公示、推荐
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严格审查申请学生资格,召开评审答辩会(需要为每名学生录制时长为3分钟的视频)。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推荐名额”与“候补推荐名额”数量,进行差额评审,并按优先顺序排序。评审结果需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通过学院官网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需于9月22日前完成公示,公示内容须明确区分“计划推荐人选”与“候补推荐人选”及其排序。公示无异议后,并于9月23日12:00前,按《学生及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6)要求,将材料报至学生处。
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度。未按期上交相关材料者,将按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五)学校审核、评选、公示、报送(9月24日-10月15日)
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结果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选出45名初审学生,并将初审学生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生初审名单通过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通过后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
八、评审推荐要求
学校各级评审机构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各学院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国家奖学金政策及要求;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评审推荐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要把评选过程作为一项德学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文明守纪、奋发成才,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国家。
九、其他要求
(一)参评学生2024-2025学年度体测成绩(年级得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二)凡违反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分期在2024-2025学年度及国家奖学金评审期间者,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
(三)杜绝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不真实者,取消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并追回奖励金。
(四)获奖学生要将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正常的学习、生活上,不得铺张浪费。
(五)获奖学生应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刻苦学习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真正成为立志、修身、博学、报国的典范。
(六)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宣传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
1.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
4.XX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
5.XX学院-XX同学2024-2025学年获奖及科研成果汇总表
6.学生及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材料清单和要求
6-1.XX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处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