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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符合《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本专科生奖学金包括四个等级:

(一)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三)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四)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附件2)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填写好申请材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需要提供详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获奖时间要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范围内)等。

(二)学院审核

各二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材料等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申请表需要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手写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建议获奖学生名单表(附件4)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批

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审核通过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最后将建议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四、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名额共3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本专科生一等奖学金1名;

(二)本专科生二等奖学金1名;

(三)本专科生三等奖学金1名。

五、提交时间及要求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获奖佐证材料和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3)纸质版于2024年1029日前中午12点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3150519397@qq.com。

六、有关说明及参考文件

(一)上述奖学金为竞争性奖学金,学校根据指标名额进行差额评选。

(二)为便于学校公平、公正地评选出获奖候选人,请申请者务必对照申请条件,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将自己在学期间的学习实践情况如实填写。

(三)对于获奖学生,各学院应按照《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管理。

(四)学校收到教育部相关批复后,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附件: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港澳及华侨学生建议获奖学生名单表


广州工商学院学生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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