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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2022级、2023级新生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新生奖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工商院发〔2021〕298号)(附件1)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21级(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共两学年)、2022级(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共两学年)、2023级(2023-2024学年)新生奖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发放条件及取消规则

一)发放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新生奖学金获得者(附件2)

二)发放规则

1.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于表彰时发放第一次奖金,金额为五万元;(已发放)

2.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于大一学年结束时,经考核符合条件,发放第二次奖金,金额为一万元;

3.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于大二学年结束时,经考核符合条件,发放第三次奖金,金额为一万元;

4.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于大三学年结束时,经考核符合条件,发放第四次奖金,金额为一万元;

三)取消规则

1.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受到纪律处分,取消当学年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2.受处分者,一年内未能消除处分,视其表现顺延至消除处分后发放,毕业后还有未发放的奖金不再发放;

3.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学年的综合测评总分在全班学生人数的20%之外的,取消当学年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4.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一学年以来有课程不合格者,取消当学年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5.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的行为或言论给学校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取消剩余新生奖学金的发放。

二、发放流程

(一)2021级、2022级、2023级新生奖学金获得者按学年填写《广州工商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不能混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辅导员审核。

(二)二级学院初审,公示3天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学生相关的纸质版资料盖章后提交到两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花都校区办公楼203,三水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7,电子版发送至资助公共邮箱3150519397@qq.com,联系人:林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0-86928305。

(三)校友会、学生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后无异议报校领导审批。

(五)校友会发放奖金。

三、其它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发放和取消规则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审查工作;

(二)在新生奖学金评定后尚未发放奖金前,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资格;

(三)对已获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励,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关于加强新生奖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工商院发〔2021〕298号)

2.广州工商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新奖学金获得者汇总名单

3.广州工商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新生奖学金发放申请表

广州工商学院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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