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安排》,为落实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帮助我校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解决实际困难,经个人申请、各学院推荐、学校评选,共评选出16名学生获得“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资助金额为6000元/人。
现将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报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资助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者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7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020-86928305;0757-88311673;
联系人:列老师、朱老师、林老师、李老师
学生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