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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2】

各教学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在读并持有退役证的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兵。

(二)本项资助与国家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享受。

二、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3300元/学年,按学期发到学生提交的银行卡中,即1650元/学期。

三、申请流程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在10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交退役证复印件,根据辅导员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二)各学院资助经办人汇总好本学院的数据后,在1016日中午12点前提交纸质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发送到资助中心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该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各学院要落实好该项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二)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履行主体责任,核实申请学生的在校、在读情况,注意是否有退学、休学等学生,严格审核学生受助资格,并建立台账,对于虚报冒领、重复报送等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学生处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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