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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9】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学校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还本情况

2024年我校学生应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合同共258个。截至9月7日,已偿还合同226个,未偿还合同32个,偿还率为87.6%。

学院名称

学生应偿还合同

学生已偿还合同

学生偿还合同

偿还

会计学院

101

94

7

93.07%

管理学院

16

12

4

75%

外语学院

60

60

0

100%

商学院

7

4

3

57.14%

工学院

58

46

12

79.31%

美术学院

11

7

4

63.64%

音乐学院

5

3

2

60%

总计

258

226

32

87.6%

备注:各学院可登录高校助学贷款系统查看详细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本次学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的工作,加强与学生联系和沟通,提醒督促有还款困难的学生在还款日之前,抓紧时间申请延期偿还,避免贷款合同逾期。

(二)对于未申请延期偿还贷款的学生,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于2024年9月20日务必按时偿还贷款。各学院需加大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让学生充分了解还款程序,清楚违约的后果及对个人征信的影响。告知学生若贷款逾期,银行将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违约责任,对未按时还款的学生执行利息的130%的罚息,且其违约记录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三)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提醒督促学生申请延期或按时偿还贷款工作报告的电子版、纸质版和PDF扫描版(资助经办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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