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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8】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9月我校启动了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共2587人。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交叉互评、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最终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其中特别困难等级1064人,困难等级241人,一般困难等级954人,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者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办公楼204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7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办公电话:020-86928305;联系人:列老师、朱老师、林老师、李老师

学生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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