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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9-30】

我院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教育厅高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助函〔2012〕48号)、《关于印发< 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0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各院系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综合评定出350名品学兼优学生,作为我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报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现将初审名单公示(见附加)。

公示时间: 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示负责。

办公地点:体育馆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一站式服务大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办公电话:020-86928305;联系人:朱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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