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广东省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项目类型 |
研究 期限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项目选题 |
配套 金额 |
国家级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
重点项目 |
1-3年 |
35万左右 |
题目自拟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一般项目 |
25万左右 |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 |
2025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 |
20万左右 |
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
1年左右 |
25-35万 |
(二)申报依据
1.依据《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详见网址:
http://www.nopss.gov.cn/n1/2024/0701/c431030-40268362.html
2.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19905355740336
3.依据《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详见网址:
https://yskx.mct.gov.cn/index/more/toDetail?no=84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学校不限额推荐。
2.申请人限额申报1项。
(二)申报条件要求
1.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3.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6家单位。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反响。
4.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5.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
6.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7.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见项目来源单位通知要求。
(三)学校申报规定
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网上申报
本次申报需要完成线下申报,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课题申请书 |
非艺术学科 |
2024.7.3 - 2024.7.26 |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 |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指导。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艺术学科 |
2024.7.3 - 2024.8.9 |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 |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指导。 |
提交申报材料 |
非艺术学科 |
2024.7.27 |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定稿。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于7月27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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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科 |
2024.8.10 |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定稿。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于8月10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
推荐 上报 |
非艺术学科 |
2024.7.27 - 2024.7.29 |
审核、推荐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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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
艺术学科 |
2024.8.10 - 2024.8.15 |
审核、推荐上报。 |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公告》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
(1)非教育学科
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2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2份,并附修改说明2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2份。
(2)教育学科
①申请书7份;②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建议胶装);③成果查重报告2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2份,并附修改说明2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
①申请书8份;②申报成果7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2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2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2份。
3.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①申请书8份;②学术著作7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
(二)材料报送时间
1.非艺术学科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7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信息汇总表(确保与纸质版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7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
(3)系统提交时间:无需提交系统。
2.艺术学科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8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信息汇总表(确保与纸质版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8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
(3)系统提交时间:无需提交系统。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