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24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项目类型

研究

期限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项目选题

配套

金额

省部级

面上项目

3年

不超过15万

题目自拟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杰出青年项目

4年

100万

(二)申报依据

依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438464.html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学校推荐项目数要求

1)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非数理学科)限额推荐5项,面上项目(数理学科)不限额推荐。

2)杰出青年项目

不限额推荐。

2.项目负责人申报数与课题组成员参与数要求

1)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参与数不限项;面上项目课题组成员参加数不限项,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者。

2)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二)申报条件要求

1.面上项目

1)无职称、学历限制。

2)要求申请人在申报开始日前无在研主持(2024年资助期满除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国家或省级重点、重大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研究团队项目

2.杰出青年项目

1)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42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或具有境外同等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杰出青年项目: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已获得更高层次省级人才计划支持的;正在承担同层次省级青年人才计划的;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协调人)、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见通知

(三)学校申报规定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2.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3.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本次申报需要完成线上申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申报材料。

2.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联系科研处注册账号。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相关要求

责任人

与单位

撰写课题申请书

2024.6.17

-

2024.7.18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指导

申请人

相关单位

提交申报材料

2024.7.19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719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申请人

相关单位

限项评审、推荐

上报

2024.7.19

-

2024.7.26

若超项,科研处组织评审审核推荐。


科研处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4.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7月19日中午12点前,申报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个人申请书格式要求word版本,命名为:学院+负责人名字+课题名称。各单位提交总文件包括:所有word文件和excel申报一览表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7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一式2一式2,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申报一览表一式1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3.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7月19日中午12点前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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