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级别 |
项目类型 |
研究 期限 |
立项单位 资助金额/项 |
项目选题 |
配套 金额 |
省部级 |
气象联合基金项目 |
重点项目 |
3年 |
50万 |
按照《指南》确定的支持领域和方向进行申报,不在指南支持领域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配套 |
面上项目 |
30万 |
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 |
重点项目 |
3年 |
50/100万 |
面上项目 |
10万 |
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 |
重点项目 |
4年 |
100万 |
面上项目 |
3年 |
30万 |
(二)申报依据
1.气象联合基金项目:
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gdstc.gd.gov.cn/pro/tzgg/content/post_4449130.html
2.(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
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449061.html
3.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
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通知原文见网址:
http://gdstc.gd.gov.cn/pro/tzgg/content/post_4449132.html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学校推荐项目数不限额。
2.项目负责人每个申请人每个项目类型限额申请1项,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申报数与课题组成员参与数要求,项目成员参与数不限额。
(二)申报条件要求
1.气象联合基金项目和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
(1)重点项目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面上项目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
(2)重点项目要求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需在系统上传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
2.(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
(1)中卫科研联合基金
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面上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迈瑞联合基金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
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面上项目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同一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4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5.其他申请条件要求见相关通知要求。
(三)学校申报规定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2.主持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如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
报。
3.各类科研项目延期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如延期项目尚未结题,不得申报。
三、学校相关安排
现将校内申报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网上申报
1.本次申报需要完成线上申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申报材料。
2.已有个人用户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未获得账号密码的申请人,联系科研处注册账号。
(二)进度安排
具体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 |
时间 |
主要任务 |
相关要求 |
责任人 与单位 |
撰写课题申请书 |
2024.7.3 - 2024.7.30 |
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 |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指导。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提交申报材料 |
2024.7.31 |
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定稿,并通过系统上传。 |
二级单位审核:科研秘书督促按要求提交,于7月31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
申请人 相关单位 |
推荐 上报 |
2024.8.1 - 2024.8.5 |
科研处组织审核、推荐。 |
|
科研处 |
四、科研诚信要求
(一)科研诚信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对申请人科研诚信作如下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4.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结题要求
原则上项目结题需同时符合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及《广州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03号)文件所规定的结题要求。如已达到项目下达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结题要求者,则可申请先按项目下达单位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但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比例不得超过50%,剩余的50%待达到学校结题要求后方可使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7月31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XX项目(共计XX项)。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2024年9月7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和《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
3.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7月31日中午12点前。
联系人:陆咏媚;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