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种会议活动、值班不能参加或到岗者应事先交书面申请,由秘书处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不得口头请假,假条由秘书处存稿,以备期末考核;
第二条 各部门每月在规定时间形成文稿的形式向办公室上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个月所要开展的具体工作,秘书处对各部门将做好相应记录。(具体上交的资料有上月活动策划、总结、获奖情况、费用清单及发票等)
第三条 学生会例会无故缺席通报批评1次,迟到、早退3次累计为缺勤,缺勤3次将做劝退处理;
第四条 辅导员办公室值班无故缺席通报批评1次,迟到、早退3次累计为缺勤,缺勤3次将做劝退处理;
第五条 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不得违纪违规如发现视其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条 学期内秘书处成员不定期对内部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成绩将作为学生会内部评奖评优重要材料。
第七条 各部门成员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者,每次作相应减分处理,累计两次给予警告,三次者劝其自退;工作突出者每次作加分处理,能主动帮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者记优秀一次,并作为突出贡献个人评优材料;
第八条 不能及时上交工作计划或总结者的工作人员作减分处理,学期累计3次取消评优资格;
第九条 在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积极并获奖者视其奖项大小作加分处理,并作为突出先进个人评优材料。
优秀干事评比细则
第一条范围:外语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全体干事。
第二条 名额:由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予以分配。
第三条 要求:
(一)学习:
1.两学期综合测评均在班级前15名;
2.该学期专业课无不及格现象;
(二)工作:
1.按时参加学生会召集的各种会议,无过多缺勤情况(无故缺席例会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2.按时参加学生会各部门举办的各种集体活动;
3.恪职尽守、责任心强,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4.积极地开展创造性活动或提出创新想法者优先考虑;
5.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程序:
1.各部门依据主席团分配的名额,在学期期末例会时,公开投票
选举,秘书处跟会人员进行监督;
2.各部门负责人首先对推选出的人员进行工作、学习等情况的综合审查,审查无误后,将推选人的个人表现材料送交主席团。主席团将根据具体情况对部分人员进行抽查、复核。复核完毕后,将优秀干事推荐表送团总支审批。
优秀工作人员评比细则
第一条范围:外语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人员、主席团。
第二条名额:原则上每学期工作结束时,学生会评选出5-8名优秀工作人员。
第三条要求:
(一)学习:
1.综合测评班级前20名;
2.该学期考试课和考查课无不及格现象;
3.获得奖学金者优先;
(二)工作:
1.按时参加学生会召集的各种会议,无过多缺勤情况(无故迟到或旷会一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2.按时参加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举办的各种集体活动;
3.恪职尽守、责任心强,讲求工作方法及思路,必须要有出色工作成绩;
4.积极地开展创造性活动或提出创新想法者优先考虑;
5.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程序:
1.优秀工作人员实行各部门上报,交由主席团审核评定后选出待定
人选,再交由团总支审核确定最终人选;
2.优秀工作人员名单确定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考核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接到秘书处的考核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不认真完成任务。
(二)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学生干部以干部身份参与组织活动,就按干部考核标准,不分主要干部和次要干部。
(三)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
(四)各部工作档案和群众意见将作为该部门成绩考核中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