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04

穗工商院教字[2016]7号

关于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相关教学单位:

为迎接2018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提升新增本科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4年新增本科专业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我院2014年新增本科专业:物流管理、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二、检查评估程序

(一)教学单位自查

1.教学单位对照《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认真开展专业自查自评工作,客观、真实撰写本专业建设自评报告,试填《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2)。

2. 各专业自评报告要根据本科专业建设规划,认真总结前期建设成效,重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落实整改。(限6000字以内)。

3.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学士授予专业评估支撑材料目录》(附件3)整理相关佐证材料。

(注:后续未开展的工作标注“待完善”)

4.提交自评报告,简况表,自查评分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检查评估

由学院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均需要报送电子档及纸质档(包括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照指标顺序编写目录,标好页码,装订成册。

2.统计起始时间为2014年7月。

3.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评估办佟老师,办公地点:花都校区办公楼307室,电话:86929619(内线:619),信箱32318895@qq.com。

附件:

1. 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 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3. 广州工商学院学士授予专业评估支撑材料目录

4.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查评分表

教务处 评估办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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