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可迁入学校集体户口,也可以不迁入。
毕业时,毕业生须将户口从学校的集体户迁出,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或迁到拟就业地。
根据治安局文件的规定:“新生入学当年第二个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月底前办理户口迁入。
如有户口迁入意愿的新生请根据文件管理规定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迁入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狮岭南环路28号
流程图
省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
选择把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广东省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
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统一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狮岭南环路28号
有关学生集体户口办理的说明
1 . 新生自报到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必须将迁移户口的相关材料交到一站式,如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权利。
2.选择户口迁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除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外,中途不能办理户口迁出。
3.迁来学校的学生户口由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学生若有需要,可凭有效证件到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大厅户籍管理窗口借用。
温馨提示:因现在政策变化,大学生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意义不大,现在身份证补办及护照、港澳通行证均可异地办理。现广州户口人才引进政策规定,本科学历学生可以入户广州(可毕业时申请从生源地迁入)。农村籍学生请谨慎考虑,以防迁出后会影响本人享有的一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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