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详情
信息编号 20230315002
申请人 杨彩云
留言时间 2023-03-15
反馈主题 辅修与主修课程一致但学分与学时不一致
内容描述及反馈诉求 本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辅修会计学专业。在之前的辅修课程学习中已经学过管理学并考试通过,完成该课程的学习任务,这学期的主修课程也开设了管理学课程,是否可以用辅修管理学期末成绩来用于主修管理学课程的成绩。但主修和辅修管理学的学分和学时不一样,已问过主修管理学老师,已同意可以辅修的成绩,问辅导员后建议再学一次,因此想问是否可以将辅修的成绩用于主修管理学课程,并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处理情况
回复内容

杨同学你好。你反映的“辅修与主修课程一致但学分学时不一致”,希望能认定学分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广工商院发〔2022〕187号)文件中第十一条第2点的要求,“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与学生主修专业的课程重复,且主修专业的该课程学分不小于辅修专业的课程学分时,经学生本人申请,辅修人才培养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可免修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每生最多只能认定2门重复课程。在主辅修学分互认过程中,主修课程学分可认辅修课程学分,辅修课程学分不可认主修课程学分。”辅修课程学分不能认定主修课程学分。

处理部门 教务处
处理时间 2023-03-2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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