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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中心召开12月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例会

发布日期:【2023-12-18】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安全监护体系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渡过心理难关,对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素质教育,12月13日-14日,2023年12月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例会分别在花都校区图书馆6楼和三水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团辅室召开,本次会议围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研讨,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下称“心理中心”)主任杨敏梨老师主持,各校区心理中心老师和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PART.1

2023级新生普查工作

杨老师首先总结了2023年秋季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可进一步提升的方面,并与各位老师就此展开讨论。在场老师们踊跃发言、群策群力,共同为心理普查工作中的难点出谋划策。

PART.2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读

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进行了解读,将其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举例说明如何按照法律条例指导实际工作,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加合法、规范、有效。

PART.3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相关文件解读

随后,会议聚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相关文件的解读,包括《广州工商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工作指引》《广州工商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办法》等。老师们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讨,增强了专、兼职心理教师及辅导员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方向的认识。

PART.4

交流讨论

最后,大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包括如何与学生家长沟通、如何多层面管理危机对象等。老师们积极分享了工作心得和遇到的困难,并共同探讨了解决方案。

总结

本次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例会为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为二级心理辅导站的顺畅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其能够更好地为本院学生提供心理服务,帮助学生排解心理困扰。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共同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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