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个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学校评审委会审核,已评定出我校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初审名单,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5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或来访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反映,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办公地点:体育馆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花都校区)020-86928305 联系人:朱老师、林老师;(三水校区)0757-88311673 联系人:魏老师、何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7日